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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老大新聞台]【好文分享】作家九把刀--為什麼要反對韓國人合法化吃狗?(原發表者:屁屁麻)

柴大機器人 於 2008-04-18 07:04:07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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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大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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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九把刀


來源:<參見,九把刀>http://www.wretch.cc/mypage/Giddens


轉載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article_id=7118836


 


九把刀是我個人相當喜歡的小說家,很高興他也響應了拯救韓國狗兒的活動,


連續兩篇好文,貼給大家分享。


 


 


我在部落格上,公開幹剿韓國人試圖合法化吃狗,引起一陣正反雙方的討論。

以辯論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果就國家層次來說,的確沒什麼好說的,根本不必談。如果韓國人要立法:從此棒球三振出局改成四振出局、四壞球保送改成七壞球保送,那也是人家的事------除非他們要強暴國際棒球協會(有這個協會嗎)把國際賽的規則弄成他們想要的畸形模樣,否則你管他去死?

不過,某些事情儘管是人家國家的事,但關係到了全世界,就不能不管,而且要努力地去管。

例如美國他媽的一直不簽京都議定書,不停排放比其他國家更多的工業廢氣,把地球燒成火球。是啊,美國不簽就是不簽,這是別人國家的事,你管得著?美國人大可以用鼻孔跟你說:「靠,你那麼關心地球暖化,不會自己再把廢氣排放的額度往下調一倍,這樣就可以彌補我天天狂排廢氣的部份啦!不要?那你關心地球不就是關心假的嗎?」

如果南美國家突然決定,為了增加國民生產毛額,決定把國境內的熱帶雨林統統砍掉賣掉,其他國家會怎麼想?百分之百一定跳起來大叫:「別這麼幹!我們付錢給你!」所以有了碳額度的分配與買賣。

如果北韓決定,為了控訴全世界都罵它流氓國家,於是決定在2009年元旦採取將境內所有核子彈統統引爆------也就是「國家大核爆之砍掉重練」政策,其他國家會怎麼想?明明就是北韓自己想不開想毀掉自己,甘你屁事啊?但百分之兩百,南韓一定全民下跪,哭著求金日正不要發瘋了。

也就是說,有些事明明就是別人國家的事,但你就是會很不爽。

有些情況不只你不爽,常常還有別的國家更不爽,不爽到出動艦隊跟坦克把一個國家打到癱瘓。現在國際社會一直對中共打壓西藏人權很不爽,對北韓整天軍事演習、發展核武、對著南韓耍流氓大叫:「李明博你這個王八蛋!快給我錢!快給我食物!統統都給我交出來!」同樣也感到很不爽,道理是差不多的。

如果你說事情有分輕重,重要的國際社會就該管,不重要的國際社會就放它一馬當它是別人國家的家務事?或許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我也部份同意這樣的論點。既然文化有差異,有的時候我們的確該尊重人家的文化,例如……

一,伊朗有個女孩被一堆臭男人輪姦了,失去了寶貴的貞操,於是法庭判她死刑。這是人家伊斯蘭文化之一,你管這個女孩去死?

是這樣的嗎?文化差異是這樣用的嗎?

二,非洲習俗裡女孩必須接受「割禮」,也就是將陰蒂血淋淋地割除,這些少不更事的女孩不僅得承受身體被切割的痛苦,也失去了自慰高潮的權利。這是人家非洲的文化,靠,你管那些女孩去死?

是這樣的嗎?文化差異是這樣用的嗎?

也許以上兩個案例的答案,你都可以同意,說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但我通通都不同意------事實上就是這麼簡單。

於是我為我想保護的東西發聲、出力、吆喝大家一起來做些什麼。

很多事情可以辯論,通過辯論得到一個「解決」,一個「勝負」,但不會有「共識」。不過就是我辯輸了你,或是你辯輸了我,輸的人比較丟臉,贏的人覺得很爽,但實際上歧見仍在,而事情最後的走向就得看誰掌握了權力,或輿論怎麼影響有權力的人做出改變。

在辯論的層次上,你可以皺著眉頭說,啊為什麼大家都吃牛豬雞鴨魚,卻獨獨針對韓國人要合法化吃狗這件事義憤填膺?你會雙手叉腰質疑,狗是人類的朋友,但也有很多人養豬當寵物,也有很多人養魚當寵物啊,但你們為什麼不顧及到那些人的感受,還要一直吃豬跟魚呢?為什麼你們就獨獨保護狗呢?

是,你說的沒錯,我們就是偏心。

我們就是愛狗,所以不想讓狗被人吃、不想看到狗一條條被吊起來割喉,尤其是一個不需要吃狗、肉類蛋白質營養也不虞匱乏的韓國,我們真的無法坐視你們公然合法化對狗如此殘暴的事。

就算我們在辯論上狂輸給了韓國政府跟國際吃狗人士,我們還是會繼續幹剿下去,製造強大的輿論對抗我們無法苟同的「文化差異」。

我們不是為了「想之當然對的事」戰鬥,而是為了「保護我們想要保護的東西」而戰鬥,這麼簡單的心情,有很難理解嗎?

想保護豬的人,就站出來。想保護魚的人,就站出來。

每個人都該為了他認為值得的事,挺身而出。

無論如何,我想在回家、被我的肥拉不拉多興奮地撲倒時,能看著她閃閃發亮的眼睛,溫柔地說:「我沒有沉默,我有站在妳這邊喔!」


 


 


 



[ 本帖最後由 ningenkai717 於 2008-4-18 15: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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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柴大機器人2008-04-20 06:05:17

    原發表者:球球拔

    支持這項行動!!


    謝謝九把刀拔刀相助..


    看完真的需要一點時間...


     



    [ 本帖最後由 vinson007 於 2008-4-20 14:10 編輯 ]

  • 柴大機器人2008-04-18 07:14:46

    原發表者:屁屁麻

    <反對南韓人合法化吃狗2>靈魂裡最柔軟的地方 /九把刀


    文章作者:九把刀


    來源:<參見,九把刀>http://www.wretch.cc/mypage/Giddens


    轉載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article_id=7119452


     


     


    人類會跟動物講義氣,但,你我都知道,動物也經常跟人類講義氣,甚至比人還要懂得什麼叫忠誠。例子不勝枚舉,動物新聞也經常可見狗救人、人救狗。馬助人,人助馬。人養鬼,鬼報恩(喂!)。

    狗跟人之間共存互助的歷史,任何人類學家都會跟你說,早在文明開始前就已經發生了。隨便google一下就找到這篇:http://www.sciscape.org/news_detail.php?news_id=884
    詳細的時間是個謎,但人類極早就馴養了狗,支使狗從事各種危險的斥候、攻擊、守衛、狩獵、追蹤等工作,差不多已是科學性的事實了。

    到了今天,狗還是在人類社會中,從事許多工作。

    緝毒犬,幫助我們對抗邪惡的毒販。

    軍犬,用肉身深入地雷滿佈的區域尋找危險所在,也是任務之一。

    雪橇犬,在高山各種奇怪的地形中照常奔跑,除了大便比較多,還無碳污染!

    治療犬,在醫院裡跟失智老人、自閉兒、長期臥病的小朋友玩耍,幫助他們增強人際互動中的自信,與打發寂寞。

    導盲犬,幾乎無可取代的忠誠傢伙,必須嚴格訓練,抗拒街道上千奇百怪的誘惑,幫助主人安全到達目的地,即使沿途受傷了依舊面不改色。

    看門犬,幫助無數民間工廠、家戶、殺手家族警戒小偷與強盜跟無聊的人,多少鄉下的看門狗被無法得逞的小偷下毒報復而死!

    末日犬,這是標準的意識形態的極致,意識形態往往反應了人類的情感需求,在孤獨的末日裡,我們還是想要有一條狗陪伴。

    最多的是家犬(柯魯咪肥肥的看起來非常好吃)。

    有非常大量的人養小狗陪伴自己對抗寂寞(多少現代夫妻並不打算生孩子、而是養狗),有很多家長養狗以教育小孩何謂生命教育,許多人由於同情心發作而認養流浪狗以防止牠們被安樂死。也有許多人莫名其妙就被送了狗、於是傻傻地一直養下去。




    狗不僅在工作職司上與人類緊密結合,情感上更實質成為人類特殊的夥伴。在數量上,歷史裡從未有一種動物像狗一樣,與人類「結了盟」。

    從職司上,人類當然不會殺死並吃掉警犬、軍犬、雪橇犬、看門犬,但人類或許應該因為有這麼多隻狗努力為人類服務(報酬僅僅是有吃有睡,偶而抱抱牠、說牠好),愛屋及烏,讓牠們的同伴擁有不被殺死吃掉的「豁免權」。在人類的神話裡,偶而可以見到相似的「契約」。人類學裡的「交換」,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似。

    這是從義氣出發。你可以不同意,但這是我跟很多人的想法。

    從情感上,我認為既然有如此大量的人愛狗、或是有很多人出於非理性的同情(但這種非理性並不具有攻擊性),所以不想狗被吃掉,也是一種人權的特殊衍生。所以注意了,這也是一個人權問題!

    這是從人性出發。你可以不同意,但這是我跟很多人的想法。



    說一個小故事。

    一個七歲的小女孩跟媽媽搭機去韓國玩,在首爾機場通關時,小女孩看見一條緝毒犬在行李運輸道上嗅來嗅去。

    小女孩忍不住問:「媽,那隻狗狗在做什麼?」

    媽媽說:「狗狗在聞啊,在聞有沒有壞人在行李裡面藏壞東西喔!」

    機場咖啡店裡,一條導盲犬領著盲人走近櫃台。

    正在吃蛋糕的小女孩覺得很新奇,蹲下來用手中的小餅乾逗弄導盲犬。

    媽媽趕緊阻止:「不可以逗導盲犬玩喔,這樣會害牠分心,就不能好好帶眼睛看不見的叔叔走路了喔!」

    小女孩趕緊把手縮回來。

    突然間,遠處有個人大叫:「有扒手!」

    人群瞬間躁動了起來,一個拔腿開跑的小偷幾乎就要衝出機場大門。

    警哨聲響,一道低矮的黑影砲彈般衝出,即時撲倒了得手的扒手。

    圍觀的人群掌聲四起,對著一條黑色的德國狼犬吹口哨叫好。

    「媽!那條狗狗好厲害喔!」女孩驚呼。

    「那是警犬,看到牠要敬禮喔。」媽媽溫柔地摸摸小女孩的頭。

    搭計程車離開機場,到了首爾市區。

    紅綠燈,車暫停在斑馬線旁,小女孩突然看到旁邊有一間狗肉店。

    怵目驚心的圖片招牌,小女孩傻傻地問:「媽,那是什麼?」

    媽一時沒有察覺,脫口而出:「那是賣狗肉的。」

    小女孩呆住了。

    媽媽也怔住了。

    「媽,為什麼狗狗那麼幫我們,我們還要吃狗呢?」小女孩怯怯地問。


    如果是你,怎麼答?

    你要怎麼告訴你的下一代,人類可以輕易背叛正在跟他們講義氣的結盟夥伴?



    快尾聲了,你問我為什麼獨獨是狗可以做那麼多工作?

    狗的鼻子並不是最靈的,狗的腳程也沒有豹快,狗游泳的本事沒有海豚棒,狗的力氣也沒有猩猩大,狗的智慧也比不上猴子,那麼,為什麼是狗?隨便google一下就找到這篇:http://www.sciscape.org/news_detail.php?news_id=1121

    當然,很多動物,如馬,同樣也在人類世界裡擔任某些功能性的工作,如果你認為大家也不該吃馬,好啊,我同意你,我們一起不吃馬。

    如果你進一步拍桌子大吼,要是大家都開始訓練豬取代狗的工作、甚至是與人之間的夥伴關係,那以後大家都不吃豬了嗎?!好,我也可以爽快地同意你,我們一起不吃豬,就這麼簡單。




    這場辯論快結束了,我們再來談訴求問題。

    通常訴求伴隨著「反制」的行動,這個反制的行動常常跟你的訴求能否達成有著緊密的相關。

    有時候,你提出的反制行動很激烈,會迫使對方改變行為。

    但有時候則很不幸相反。

    例如,南韓要求北韓停止核子武器的研發,這是個訴求,而南韓用來威脅北韓的反制行動,就是停止對北韓的援助。由於北韓非常不爽這個反制,所以南韓提出的這個訴求基本上就是反效果------北韓變本加厲地展開大規模軍事演習。

    今天,我們採取一個人寫一封信給南韓總理李明博,請求他不要合法化吃狗,為我們想要保護的夥伴盡一份心力,請問------我們提出了什麼反制?

    我們提出了什麼反制,讓南韓人覺得我們在壓迫他們?

    我們可曾呼籲大家別買韓國貨?

    我們可曾呼籲抵制韓國藝人?

    我們可曾在大街上燒韓國國旗?

    我們可曾要求陽建福在奧運上對韓國打擊者一律投觸身球?

    沒有。

    都沒有。

    我們不過是聲嘶力竭地反對!我們響應一人一信!

    我們公開指責韓國人沒義氣、不文明、殘忍,這種程度的反對跟語言暴力乍看很像,但完全不是一樣的東西。難道我要說:「我覺得你們吃狗肉,不是很好耶,可以不要吃嗎?拜託一下啦!」……好娘砲啊,什麼鬼啊。

    絕對,這是最低程度的抗議,幾乎跟表達意見、表達情緒沒有兩樣了。



    每個人都該有他的核心價值,我可不想效法假知識份子,以冷笑為生、以素食主義為最高指導原則、以駁斥他人言論為樂。他甚至也有養狗。

    對假知識份子來說,說一些聽起來有道理的話,比他們相信什麼還要重要。

    對假知識份子來說,網誌上的人氣數值,比他們相信什麼還要重要。

    對假知識份子來說,把吃狗或不吃狗當作辯論,比他們相信什麼還要重要。

    很抱歉啦,對我關心的事物,我是行動派。

    如果你們想要的是一場辯論,我給你們。

    接好了。



    最後,無論什麼理由,人類以私慾為出發點飼養寵物,不管是出於哪一種類形的慾望,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殘忍,因為動物生存在大自然裡好像才是一種正常,不管你養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我很大程度同意這種看法。

    我甚至也可以從此不養狗,我也可以發動訴求請大家從此都不養寵物。

    但我必須很真誠地說,我靈魂裡最有價值的地方,是因為養了十四年的puma後才慢慢柔軟的。

    有很長一段時間,面對一個假設性的問題:「如果你能搭乘時光機,你會回到生命的哪個時間點重來一次?」

    我都聳聳肩,驕傲地說:「都不會,我就算錯過了什麼,遺憾了什麼,我也承受得起。」

    但兩年前,我終於有了新的答案。

    如果我能搭乘時光機重來一次,我要回到垂死的puma身邊。

    我答應過牠無數次,我要親手闔上牠的眼睛,不會讓牠寂寞。


    我沒有。

    我一直都很痛苦。


     


     


     





     

  • 柴大機器人2008-04-18 07:14:08

    原發表者:屁屁麻

    這篇太長所以我拆成上下了~


    <反對南韓人合法化吃狗2>靈魂裡最柔軟的地方 /九把刀


    文章作者:九把刀


    來源:<參見,九把刀>http://www.wretch.cc/mypage/Giddens


    轉載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article_id=7119452


     


    這是第二篇反對韓國人吃狗的文章,這篇讀完後實在很難克制自己的情緒。


    相信所有養狗的人,在靈魂深處都有一塊只給我們所愛的寶貝,最柔軟的地方。


    原文有附圖片喔,許多可愛的狗兒,有興趣的請點過去看看:)




    很多事情的出發點,是講感情的。

    不見得每個受到矚目的社會議題,你都會感興趣,一方面是能力的問題,一方面就是個人興趣與人格特質的問題。

    能力問題就是,我對全球暖化議題其實無法產生有效的力量,所以我就只是支持節約能源減碳,行動上贊成,但在發聲上就交給對這個議題有獅吼功的人。

    個人興趣就是,我對全球食品的價格節節高升沒有興趣,對石油的期貨價格履創新高所造成的經濟衝擊沒有興趣,所以我一次都沒有在網路上提過這些事。但這兩件事不重要嗎?重要,但我沒有發表言論的興趣。

    我對狗懷有情感,所以我對狗的議題很有興趣,也希望自己在這方面有能力,於是我會試圖參與這類的議題發聲。


    在上一篇的「為什麼反對韓國人合法化吃狗」裡,我做了幾個有結構的、說法上的推演,為了要反駁兩大「不反對韓國人合法化吃狗」的理由,這兩大理由分別是:

    1.那是別人國家的事,你管個屁。

    2.那是文化差異,你要曉得尊重。

    請注意,在上一篇文章中,我的辯論策略,不在於所舉的例子(京都議定書、北韓自爆、伊朗強暴、非洲割禮)是否跟「人吃狗」有關係,而在於反擊以上的兩大層次的理由都不成立------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我們會很想干涉原本不關我們事的人與事。

    但我也爽快承認,我對於狗的情感才是我發聲的目的,但也因為毫不諱言這個內在價值,所以很多人都刻意忽略了以上兩個辯論策略,讓我覺得很度爛。


    原本我不打算就這件事採取辯論等級的論述,但:

    第一,我發現,很多閒人會為了辯論上的口舌興趣,在這個議題上做出「思考」。這些辯論性質的文章底下,往往都會出現:「關於是否應該反對韓國人合法化吃狗,顯然還有思考的空間」這類看似面面俱到、實際上一點建設性的意見都沒有。

    ------這就是我曾提過的假知識份子,沒有中心思想,沒有自我價值,只會皺著眉頭裝有學問,實際不過嘴砲一枚。

    第二,我非常訝異,與我一齊站在反對南韓人合法化吃狗立場的人,普遍缺乏中等以上的辯論能力。我以為這方面的論述已經很完整了,並不需要我,但好像並不盡然、或者擁有那些論述能力的人並沒有足夠的點閱率讓他們的說法傳出去,所以搞得我也不知道你們都說了什麼。

    ------那麼,沒關係,我可以先當第一個。

    以下是純粹為了辯論上的需要,而產生的一篇文章。

    畢竟如果我不愛狗,就不會有上一篇跟這一篇。



    首先,吃素沒有比較了不起,那只是你的選擇。

    大自然食物鏈的運作本身就非常複雜,如果你認為一個生物的生存之道不應該妨害到另一個生物的生存,於是你吃素,好,那是你的選擇,僅僅如此而已。因為大自然裡有很多很多很多動物都在忙著吃另一種、或數十種其他的動物,純粹吃素的動物,我想反而佔非常少數(若不是,我接受糾正)。

    老虎吃羊,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蛇吞老鼠,螳螂捕蟬,都是大自然運作的機制。你要規範老虎、訓練老虎吃素,更有著先天攝食、消化構造上的不可能。

    人是雜食性動物,我想有一定的道理,或許可以增加我們的生存機率。


    第二,許多吃肉的文明國家都有法律規定,你可以吃,但不允許虐待動物。

    如果你倒提著一隻準備拿回家作成三杯雞的活雞上街,讓雞痛苦,你犯法。
    如果你用空氣槍射瞎野狗,犯法。
    如果你用空氣槍射瞎你自己養的狗,沒有比較厲害,還是犯法。
    如果你用亂斧砍死一頭食用肉牛,是,牠本來就是養來殺的,但你還是犯法。

    表面上這是保障了動物不受虐待的權利,實質上,這是人權的特殊衍生。

    為什麼?甘人權屁事?

    因為我們接受這些動物因為要被人類吃而被殺掉,如雞鴨魚豬羊,所以這些動物其實沒有「絕對生存」上的法律權利!比如你開車不小心撞死一隻流浪狗,絕對沒有法律可以控訴你謀殺狗,因為牠死了只是一場不幸,說不定你還得去收驚。

    但,如果你故意開車衝撞一隻流浪狗,即使牠沒有主人,你還是要吃官司。

    結論來了,就是大多數的人無法忍受有些人虐待動物的行為,認為不管是眼睜睜親眼看到,還是從電視上看到轉播,還是從報紙上看到文字轉述,我們都感到一陣非常不舒服與不痛快,很度爛,於是我們大張旗鼓立法保障了動物不能被虐待的法律。

    請問,你反對這樣的法律嗎?

    如果你反對,覺得虐待動物根本無關至高無上的人權,虐待一下哪有什麼關係(禽獸父親:「告我性侵?我幹我自己生的女兒算什麼性侵!」的等級,差不多等於禽獸主人:「告我虐狗?我切掉我自己養的狗的陰莖,算什麼虐待動物!」),嗯嗯,那我們之間沒得討論,就算你贏好了,反正你沒人性嘛!

    如果你跟我一樣贊成這樣的法律,那我們都有最基本的人性,無論你是否接受我所聲稱的「這個法律,其實是人權的特殊衍生」,我們還是可以繼續討論下去。


    很多人好奇,如果狗狗不是被韓國人殘忍地吊起來割喉殺死再吃掉(我們得到的資訊就是如此),而是被良好地大量養殖、再施予痛快的電宰,是不是就符合人性,然後就可以吃?

    我想此時,應該有很多人動搖了。

    「刀大!我覺得這樣就可以吃了耶!」你心理覺得不對勁,但還是忍不住說。

    好的,別急,這種場面就交給我。

    我們會吃電宰豬,但老一輩的我們的先人,在很久以前不管牛是怎麼被宰的,他們就是不會吃牛。

    為什麼?不用說你也知道,因為牛在農業社會裡,可是我們的好夥伴!

    出於一種鄉下人樸拙的義氣,我們的先人無法說服自己吃牛,就算因為生活拮据必須賣牛給有錢人家吃,還是可以從很多民間故事中知道,那些把牛賣掉的農家都是哭哭啼啼地、像是要把家人送去活宰一樣痛苦。

    至今很多農家即使使用機械取代了耕牛,他們還是沒有吃牛的習慣。

    當然,我才不會拿這一點類推到狗身上,當作是辯論的重要策略,但不可忽視的,就是「在特殊的情況下,人類跟動物講義氣不是一件很稀奇、或很奇怪的事」。

    忘了在哪裡看過一句話,依稀是國家地理頻道,像是說:「人類之所以是萬物之靈,是因為人類有能力保護所有的動物。」那句話不是說人類不應該吃肉,而是在面對全球暖化引起的生態浩劫上,人類有責任、也該付出努力對抗北極冰融。

    那句話讓我很感動。

    頭一次我覺得人類有點……了不起。

    作家可以使用很多種語言,告訴你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跟其他的動物不一樣的關鍵特質是什麼。

    講再多,其實人類有的特質,如懂得道歉、懂得羞恥、懂得反省、懂得講義氣、懂得背叛、懂得孝順等等,許多動物或多或少都有。

    說到底,其實不過就是人類比較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