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婦人曾玉珠的愛犬「小黃」,去年十月一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離開家門,遭台中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之家的捕犬隊抓走,曾婦經鄰居告知緊急致電,動物之家竟說下午二時就把狗打針安樂死了,她憤而提告。檢方認定所方及承辦的動保員,捕狗五個多小時就安樂死,與規定的十二天不符,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由市府裁罰,最重可罰一百萬元。
開庭時曾玉珠拿小黃生前照片氣憤說:「小黃死得好冤,捕狗隊太可惡!」動保員崔宗科稱事發當天他外出洽公,因該犬有皮膚病會傳染才將牠安樂死。但曾婦找長期幫小黃擦藥的寵物店老闆作證,指小黃病況已好且不會傳染。
捕犬隊可罰百萬
台中地檢署認定防治所課長林齊修、動保員崔宗科等人,違反《動保法》十二天無人認領才能安樂死的規定,將全案移由市裁罰,依法可罰二十萬元到一百萬元。林等人因此案已遭調職。
發布時間:2011年 02月09日 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
發布來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68859/IssueID/20110209真是大快人心的判決,這個經驗告訴我們
遇到官方(防疫所、收容所或捕犬隊)假借公權力之名
卻對弱勢的動物進行非法非人道的虐殺!
民眾絕對不能『吞下去』,一定要窮盡各種方式替枉死的動物討公道
遇到這些事~
大多數人都怕事、或抱著息事寧人、委曲求全的心態
甚至還會冒出似是而非的聲音說:「沒必要把事情鬧這麼大」
這些觀念真的太迂腐,難道還要吃虧的人,把怨與氣全都吞下去嗎?
那~為什麼不是作惡的人吞下去呢?
鄉愿與懦弱,只會助長邪惡!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假如連主人都無法替自己枉死的寵物討公道
難道要枉死的狗貓顯靈,自己去報仇嗎?
而且⋯⋯ 事實證明~委曲根本不能求全!
過去看過太多愛心媽媽被這些廢渣欺負
有些人居然還向這些廢渣下跪哭求
我在一旁看了都有氣
我覺得~這些廢渣的氣焰之所以這麼囂張,就是被委曲求全的人給寵壞了
這些廢渣似乎忘記:他們不過是領百姓納稅錢的公僕,不是「官」啊!
所以~動保界的朋友,別再拿過去封建的迂腐悲情方式:去哭求、去跪求!
該哭該跪的~是這些失職的公務員!
雖然司法判決並不一定能夠完全彰顯正義(搞不好還不起訴)
但過去的經驗告我們:
藉由司法途徑告發這些失職的公務員,對他們絕對能夠產生極大的遏阻作用!
悲劇已經發生,當然不可能換回狗狗寶貴的生命
但這些事後的彌補(訴訟),就是要彰顯公理與正義,讓作錯事的人付出代價
台灣人就是賤,怕罰也怕關!(特別是公務員)
假如這類的判例越來越多
對執行動保政策的公務員(防疫所、收容所或捕犬隊)絕對有警惕作用
我們最期待的~不就是這類的憾事不再發生嗎?
假如執行動保政策的公務員不知自重,當然就得祭出法律了
也許很多朋友會認為:罰得不夠重
但~我想說講的一個觀念是:請大家把這當成一個開端
只要民眾意識抬頭,知道爭取權益,這些混蛋公僕哪還敢繼續囂張
接下來~就看市政府怎去裁罰,希望別再讓大家看到護短的爛戲
至於新聞中提到的崔宗科,在中部動保界可說是惡名昭彰
不僅有『安樂死達人』的渾名(他逢人就誇耀他一年安樂死六、七千隻狗貓)
而且面對民眾態度非常惡劣,長期囂張跋扈成性
這可不是我亂扯,只要跟他接觸過的民眾就很清楚